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黄埔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系统无纸化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予提交。
二、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系统上传检验检疫单证电子文件。如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故障无法上传,可通过“中国海关全国检验检疫无纸化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