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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代理服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代理服务

1.项目简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 项目服务内容

A.项目评估

• 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摸底;

• 项目整体评估;
财务指标分析;
知识产权指标诊断;
人员指标诊断;
科研项目评估;
企业研发管理体系分析。

B.项目策划

• 研发机构设置;
科研项目策划管理;
知识产权规划;
科技成果规划;
研发费用账务辅助指导

C.项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配套资金协助申报。

D.项目管理

• 协助组建项目组;
政策实时传递;
协助研发项目立项规划;
协助企业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3.对企业的帮助

1.直接性的资金补助

2.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3.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4.国家或地方项目资金支持优先考虑

5.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6.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7.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8.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9.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10.新三板上市加分

4.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高新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5.政府项目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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