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企业软件系统订制专项开发服务,产品的开发按照客户需求对现有系统进行订制开发服务,购卖方提出对所需的软件信息管理系统具体需求,并在系统开发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软件的测试、回馈测试信息、最终验收;软件开发方负责详细需求调查、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保证按照购买提出的用户需求按时、按质地完成开发任务;为使项目开发后能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要并方便今后的维护等,软件使用方同时参加系统的总体设计,也可对开发工作提出建议,必要时与开发方共同对方案设计和要求进行修改;软件开发方以对开发好的软件进行调查、设计、测试、安装提供必要的条件,以满足客户对软件开发的需要。